起重机械作为一种特种设备,在项目建设中被广泛使用,起重机械违规作业和管理不当非常容易酿成事故。
据有关数据统计,在房屋和市政工程事故类型中,因起重伤害造成的“伤亡事故”约占总数的10%,因起重伤害造成的“群死群伤”事故约占总数的17%。起重伤害造成的事故,不容小视,必须引起业内人士的高度重视。
在日常起重作业中,常见的伤害事故有: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滑车砸人以及倾翻事故,坠落事故等。
一般说来,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导致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损害的直接原因。而建设工程中的人、物以及施工环境中存在的导致事故的风险因素非常多,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并且排除,将很容易导致安全事故。
针对起重伤害事故,在施工现场,我们又应该怎样做才能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呢?为此,笔者总结了一句话,总共七个字:“一有两管十不吊”,希望这七个字能够对从事起重作业的人员有所帮助。
一、一有
一有,就是要有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并认真按照安全技术保障措施进行实施。
大型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详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特点及作业环境编制专项方案。
在专项方案的编制过程中,必须要对施工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进行认真编写,编写过程要紧密结合工程特点、施工技术水平、现有条件等,切忌泛泛而谈,脱离实际,要注重方案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专项方案编写完成后,要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审核合格,签字后,方可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对于不需要编制专项项施工方案的,也应编制起重吊装防护措施施工方案。
在方案编制的过程中,特别需要强调的几点事项是: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俗话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编写方案,一方面是用来指导我们实践,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患于未然,大家势必要重视。
二、两管
两管就是管人和管物。
起吊作业,对作业现场,人的要求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点:
参加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包括司机、信号指挥、司索工、电焊工等均应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并经体检确认可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严禁非起重机驾驶人员驾驶、操作起重机。
2.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施工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制止。
管物,这里指的是对所使用的机械,滑轮、吊具和地锚等的安全管理。
起重吊装作业前,应由主管人员依据使用说明书或国家标准检查所使用的机械,滑轮、吊具和地锚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三、十不吊
吊装作业,要严格执行“十不吊”制度:
4. 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 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文中有不妥之处,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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