苻彩香,女,黎族,1963年4月生,海南儋州人,大学学历,文学学士学位,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现任海南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兼省政协党组副书记。
苻彩香
中国
黎族
海南儋州
1963年4月日
广东民族学院
1979.09—1983.08广东民族学院中文系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3.08—1984.10广东省海南行政区石油公司行政股秘书、团总支副书记
1984.10—1989.08广东省海南行政区(海南省)妇联儿童部科员
1989.08—1992.10海南省妇联儿童部副主任科员
1992.10—1997.07海南省妇联儿童部主任科员
1997.07—2000.01海南省妇联儿童部副部长
2000.01—2001.12海南省妇联权益部副部长
2001.12—2006.02海南省妇联儿童部部长,省妇女儿童工委办专职副主任
2006.02—2006.09海南省妇联妇女发展部部长
2006.09—2016.10海南省妇联副主席(其间:2008.03—2008.09国家司法部法制宣传司挂职锻炼任副司长)
(2006.03—2006.12万宁市政府挂职锻炼任副市长)
2016.10—2018.01海南省妇联主席
2018.01—2018.03海南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妇联主席
2018.03—2018.09海南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8.09—2019.06海南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9.06—2021.03海南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21.03—海南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兼省政协党组副书记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2018年1月31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苻彩香为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2019年6月1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免去苻彩香的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2021年3月,中共中央批准:苻彩香同志任中共海南省委常委。
2021年3月23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苻彩香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1]
2021年3月,海南省委统战部召开干部大会,宣布中央和省委有关人事安排决定。中共中央批准,苻彩香同志任中共海南省委常委。经省委研究并征求中央统战部意见,苻彩香同志任省委统战部部长。根据中央有关精神,经省委研究,苻彩香同志兼任省政协党组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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