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伟,男,汉族,云南江川人,1969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西南政法大学毕业。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瞿伟
中国
汉族
西南政法大学
云南江川
曾担任玉溪市院反贪局侦查一处副处长、处长、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反贪局副局长,参办、主办、组织指挥查办了80多件在全市乃至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大要案件。曾被借调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参与查办黑龙江省政协主席韩桂芝受贿人民币702万元案(2.19专案)等2件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省部级干部受贿案件。
曾任云南省易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21年02月,任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2021年2月26日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仕明的提请:批准免去瞿伟易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2021年2月26日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仕明的提请:任命瞿伟为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1]
先后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百优’侦查员”称号、被云南省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被玉溪市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二次,首批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反贪侦查一级人才库。他主办的一起受贿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反贪“优质案件”、全省检察机关反贪“精品案件”。2012年11月被云南省院授予第一批反贪污贿赂业务类“省级检察业务专家”称号。先后结合检察工作实践撰写并在《检察论丛》、《中国刑事法杂志》、《人民检察》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或调研文章共计42篇,其中涉及职务犯罪侦查的多达22篇。
2013年9月12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第三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颁证仪式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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