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科普经费管理办法(关于组织开展泰安市科普专家工作室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5-01-07  阅读 266  评论 0

摘要:各市级学会,各县市区(功能区)科协、科技局,各驻泰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及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泰安市科普经费管理办法?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泰安市科普经费管理办法各市级学会,各县市区(功能区)科协、科技局,各驻泰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及市

各市级学会,各县市区(功能区)科协、科技局,各驻泰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及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泰安市科普经费管理办法?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泰安市科普经费管理办法(关于组织开展泰安市科普专家工作室认定工作的通知)

泰安市科普经费管理办法

各市级学会,各县市区(功能区)科协、科技局,各驻泰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及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泰安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部署安排,推动科技资源科普化,市科协、市科技局决定在全市开展泰安市科普专家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的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推荐单位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由知名专家领衔,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工作机制,能创作科普资源,具备开展社会性、群众性、经常性科普活动能力,并获得推荐单位推荐的阵地和团队。申报条件见《泰安市科普专家工作室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二)推荐单位和名额

1.市级学会:负责推荐本学会专业领域内申报对象。

2.县市区(功能区)科协、科技局:负责联合推荐本地申报对象。

3.驻泰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负责推荐本单位系统内所管理申报对象。

原则上每个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3个。

二、申报认定程序

(一)申报和推荐。申报对象向推荐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推荐单位对申报对象进行审核、遴选,择优推荐。

(二)评审。市科协、市科技局对申报、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对象开展调研,组建工作室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工作室认定建议名单。

(三)公示和命名。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科协、市科技局对首批工作室认定命名,颁发证书、牌匾。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工作室认定工作是落实《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推动科技资源科普化,挖掘社会科普资源,提高科技工作者科普服务能力的有力举措,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部门、本专业领域、本地区符合条件对象申报,指导申报对象制订工作计划、开发科普资源、开展科普活动。

(二)择优推荐,确保质量。积极鼓励国家及省、市级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优秀科技工作者、青年科技奖、最美科技工作者获得者、符合条件的市科协全委会委员等知名专家领衔组建工作室。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对象进行综合评估,在审核申报材料的同时,着重考察相关单位科普工作实效。

(三)坚持标准,严格审核。要坚持工作室建设标准,认真审查、核实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等手续齐全,不得弄虚作假。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到2022年6月20日,请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书Word版和签字盖章扫描文件一并报送市科协科普部(文件名、邮件主题请注明申报单位 工作室名称)。

联系方式:

市科协科普部:韩盛涛 李 岩

联系电话:6991377

电子邮箱:takxkpb@ta.shandong.cn

市科技局外国专家服务与科技合作科:陈晓林 柳 斌

联系电话:6991928

电子邮箱:kjjhzk@ta.shandong.cn

泰安市科学技术协会 泰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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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声明:xxxxxxxxx;

原文链接:http://cn.tdroid.net/ce7b1Cz0ECwAFUl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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