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2023-06-18  阅读 580  评论 0

摘要: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是国内第一家非独立法人的以人文科学为主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经教育部批准,由中国人民大学与法国巴黎索邦大学(巴黎四大)、法国保罗-瓦莱里大学(蒙彼利埃三大)、KEDGE商学院(有波尔多商学院和马赛商学院合并)共同合作创办的第一家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隶属于中国人民

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是国内第一家非独立法人的以人文科学为主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经教育部批准,由中国人民大学与法国巴黎索邦大学(巴黎四大)、法国保罗-瓦莱里大学(蒙彼利埃三大)、KEDGE商学院(有波尔多商学院和马赛商学院合并)共同合作创办的第一家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隶属于中国人民大学的非独立法人办学单位。校区位于苏州市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实行三语教学。

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

Sino-French Institute,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人大中法

公立大学

综合类

985,211工程

教育部

黎玖高(院长)

183

124

学院简介

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Sino-French Institute,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是经中国教育部批准,由中国人民大学与法国巴黎索邦大学、蒙彼利埃保罗—瓦莱里大学、KEDGE商学院共同合作创办的第一家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隶属于中国人民大学的非独立法人办学单位。

中法学院位于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她沐浴着苏州2500多年的历史文化传统,同时也享受着中国—新加坡工业园经济社会高度发展的成果。中法学院所在的独墅湖科教创新区被教育部授予“高等教育国际化示范区”称号,该示范区为全国高等教育国际化合作模式种类最全、学历体系最完整的区域。

中法学院秉承中国人民大学“实事求是”的校训,牢记“立学为民、治学报国”的人大精神,按照“高水平、有特色、国际性”的发展定位,以培养能够在东西方两个文化平台上自由行走的国际性人才为目标。

中法学院的师资团队由中国人民大学本部、法方合作院校派出的骨干教师组成。中法学院坚持中英法三语教学,2/3课程采用国际师资授课。中法学院努力营造国际化的校园环境,接受法国留学生来校学习,创造中法两国学生直接交流的氛围。

中法学院围绕中国人民大学和法国合作院校的优势学科,目前开设了金融学专业、国民经济管理专业和法语专业。2020年,教育部批复同意中法学院增设数学与应用数学、人力资源管理、传播学三个专业。

中法学院学生第一学年、第二学年在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学习,其中包括法语和英语的强化学习,以及专业课程的学习等;第三学年赴法国合作院校学习,合格者获得法国学士学位;第四学年在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学习,合格者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而且这一学年特别补充法方合作院校硕士阶段第一学年课程;第五学年学生可自愿选择赴法方合作院校进行硕士第二年的课程,合格者获得法国硕士学位。

历史沿革

2009年9月,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开办中法财务金融硕士项目。

2010年3月,在国际学院中法硕士项目日益成熟的基础上,法方合作院校提出希望能够在中国成立一个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法学院,将中法教育、文化的交流与合作推进到一个新高度的设想。

2010年7月,在教育部的支持下,作为中法学院试验培养的第一届金融本科实验班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统一在当年高招中招生。当年9月,首批57人在学校本部入学,次年9月进入国际学院学习,并于2012年8月赴法国高校进行第三学年的学习。

2010年10月22—23日,首届中法高等教育论坛在沪举行。在此期间,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与法国巴黎索邦大学(巴黎四大)校长Georges MOLINIE、保罗—瓦莱里大学(蒙彼利埃三大)校长Anne FRAISSE、马赛商学院校长Bernard BELLETANTE共同签署了《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合作协议》,法国驻华大使苏和(Hervé LADSOUS)等中法两国教育部、外交部及有关大学校长出席并见证签约仪式。这份《合作协议》成为中国人民大学申报中法学院的基础性法律文件。

2011年7月28日,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专家组来人民大学考察。专家组就我校申请设立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2011年10月,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申请设立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的意见》,要求我校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合作方案和教学计划,迎接专家组再次实地评审。

2011年12月23日,教育部专家组再次来到人民大学实地考察,了解人民大学申办中法学院的完善情况。考察后,教育部专家组对于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的筹办给予了高度肯定。

2012年3月27日,教育部正式发出《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立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的批复》(教外综函〔2012〕14号)。文件明确了中法学院的办学主体、性质、规模、地点和办学要求等一系列重要事项。

2012年4月6日,学校召开中法学院建设专题办公会议。会议讨论了学校领导《关于办好中法学院的基本思路》,认为教育部正式批准中国人民大学设立中法学院意义重大,要举全校之力办好中法学院,为全校推进教育改革、全面提升国际性、建设“人民满意、世界一流”大学做出良好示范。

2012年6月12日,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成立大会在苏州隆重举行。会议前夕,还举行了“乐湖之夜——庆祝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成立文艺晚会”,中外来宾和师生代表三百余人参加。至此,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正式宣告成立。[1]

办学背景

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是经中国教育部批准,由中国人民大学与法国巴黎索邦大学(巴黎四大)、保罗—瓦莱里大学(蒙彼利埃三大)、KEDGE商学院共同合作创办的第一家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隶属于中国人民大学的非独立法人办学单位。中法学院中方院长为教授朱信凯,法方院长为法国保罗—瓦莱里大学副校长魏让方(Jean-François VERGNAUD)教授 。

中法学院位于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她沐浴着苏州2500多年的历史文化传统,同时也享受着中国—新加坡工业园经济社会高度发展的成果。中法学院所在的独墅湖科教创新区被教育部授予“高等教育国际化示范区”称号,该示范区为全国高等教育国际化合作模式种类最全、学历体系最完整的区域。

中法学院秉承中国人民大学“实事求是”的校训,牢记“立学为民、治学报国”的人大精神,按照“高水平、有特色、国际性”的发展定位,以培养能够在东西方两个文化平台上自由行走的国际性人才为目标。

中法学院教学方案与本部同等,师资团队由中国人民大学本部、法方合作院校派出的骨干教师组成。法语教学由法国大使馆法语联盟派老师上法语课。中法学院坚持中英法三语教学,2/3课程采用国际师资授课。中法学院努力营造国际化的校园环境,接受法国留学生来校学习,创造中法两国学生直接交流的氛围。

中法学院围绕中国人民大学和法国合作院校的优势学科,开设了金融学专业、国民经济管理专业和法语专业。

中法学院采取“五年三学位”的培养计划。中法学院学生第一学年、第二学年在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学习,其中包括法语和英语的强化学习;第三学年赴法方合作院校学习,合格者获得法国学士学位;第四年在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学习,合格者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学位学历与本部无异),并且这一年学习等同于法国硕士第一年水平;第五学年学生可自愿选择赴法方合作院校进行硕士第二年的课程,合格者获得法国硕士学位。

中国人民大学现有5个校区,西郊的校区,老校区,苏州校区,北校区,及刚批准建立的通州校区(暂未建成)。中法学院地位与其它学院(如财政金融学院、经济学院)一样,是非独立法人(法人是人民大学),中法学院仅仅为中国人民大学的一个学院,中法学院学生学籍仍在北京。

合作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是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被誉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面旗帜”。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中国人民大学广大师生发扬“立学为民、治学报国”的人大精神,始终奋进在时代前列。从1950年至今,国家历次确立重点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均位居其中。学校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

巴黎索邦大学

巴黎索邦大学(巴黎四大)创办于1253年,是以文学、语言、艺术、社会与人文科学为主的欧洲著名大学, 在人文科学领域开设学科最多、范围最广的大学,被誉为“欧洲大学之母”、“语言文学研究的圣殿”。学校不仅拥有国际一流的教授、专家,还聘请几十位世界著名学者和诺贝尔奖获得者来校任教,无愧于世界人文社科领域顶尖高等学府的称谓。大学坐落在学府林立,艺术气息浓厚的巴黎拉丁区,拥有着世界上最古老的校园和历史悠久的著名建筑。

保罗—瓦莱里大学

保罗—瓦莱里大学(蒙彼利埃三大)成立于1421年,是法国历史最悠久的三所大学之一,法国著名公立大学。学校自中世纪以来,成功地融合了文学、语言、艺术、人文科学等诸学科领域,以其深厚的人文科学研究而闻名于世,并见长于社会经济管理专业、语言文化专业,是法国南部地区最重要的大学。

KEDGE商学院

2012年1月,法国两所知名高等商学院——波尔多高等商学院(BEM)和马赛商学院(EUROMED)联合组建KEDGE商学院。波尔多高等商学院和马赛商学院都是法国有悠久历史的著名商学院。法国马赛商学院成立于1872年,是法国历史上的第一所高等商学院,拥有百年历史,位列世界一流、欧洲顶级商学院,学校在全法商学院排名第七,跻身欧洲前二十强,优势学科为金融经济学。波尔多高等商学院由波尔多工商会创办于1874年,提供商业、管理和经营等方面的高附加值教育课程,在工业管理教育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建设历程

2009年9月,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开办中法财务金融硕士项目。

2010年3月,在国际学院中法硕士项目日益成熟的基础上,法方合作院校提出希望能够在中国成立一个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法学院,将中法教育、文化的交流与合作推进到一个新高度的设想。

2010年7月,在教育部的支持下,作为中法学院试验培养的第一届金融本科实验班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统一在当年高招中招生。当年9月,首批57人在学校本部入学,次年9月进入国际学院学习,并于2012年8月赴法国高校进行第三学年的学习。

2010年10月22—23日,首届中法高等教育论坛在沪举行。在此期间,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校长与法国巴黎索邦大学(巴黎四大)校长Georges MOLINIE、保罗—瓦莱里大学(蒙彼利埃三大)校长Anne FRAISSE、马赛商学院校长Bernard BELLETANTE共同签署了《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合作协议》,法国驻华大使苏和(Hervé LADSOUS)等中法两国教育部、外交部及有关大学校长出席并见证签约仪式。这份《合作协议》成为中国人民大学申报中法学院的基础性法律文件。

2011年7月28日,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专家组来人民大学考察。专家组就我校申请设立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2011年10月,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申请设立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的意见》,要求我校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合作方案和教学计划,迎接专家组再次实地评审。

2011年12月23日,教育部专家组再次来到人民大学实地考察,了解人民大学申办中法学院的完善情况。考察后,教育部专家组对于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的筹办给予了高度肯定。

2012年3月27日,教育部正式发出《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立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的批复》(教外综函〔2012〕14号)。文件明确了中法学院的办学主体、性质、规模、地点和办学要求等一系列重要事项。

2012年4月6日,学校召开中法学院建设专题办公会议。会议讨论了学校领导《关于办好中法学院的基本思路》,认为教育部正式批准中国人民大学设立中法学院意义重大,要举全校之力办好中法学院,为全校推进教育改革、全面提升国际性、建设“人民满意、世界一流”大学做出良好示范。

2012年6月12日,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成立大会在苏州隆重举行。会议前夕,还举行了“乐湖之夜——庆祝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成立文艺晚会”,中外来宾和师生代表三百余人参加。至此,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正式宣告成立。

办学理念

“高水平、有特色、国际性”

使命愿景

使命:我们致力于培养能自由游走于东西方两个文化平台的国际化高端人才。

愿景:成为合作办学的国际典范[2]。

发展定位

培养高水平人才的基地、中法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国家教育改革的实验基地、我国高等教育领域对外教育合作的“排头兵”和“示范区”、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国际交流和教育合作的一面旗帜。

人才培养

以培养能够在东西方两个文化平台自由往来的“国民表率、社会精英”为目标,打造具有国际视野、多元文化素养、跨文化沟通能力的全球领袖精英和复合型、实用型高端人才。

版权声明:xxxxxxxxx;

原文链接:http://cn.tdroid.net/ce4bfCD0EBgE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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