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基本农田到底能干啥不能干啥?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为您详解:
在永久基本农田上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呢?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下列几种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的确定的。粮盐油生产基地内的经济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经济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中的中低产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中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做了细化规定:
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因此,永久基本农田主要用于口粮作物的种植生产。
反之,永久基本农田有五不准,一定要注意:
一、不准用于非农建设。
二、不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减少基本农田面积。
三、不准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
四、不准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蓄禽养殖。
五、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色隔离带建设。
所以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着重注意,不要越过法律红线。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如有相关法律问题,敬请咨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团队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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