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电信运营商(提供移动通信转售业务)

 2023-06-16  阅读 400  评论 0

摘要:虚拟电信运营商指本身没有电信网络资源,通过租用电信运营商的电信基础设施,对电信服务进行深度加工,以自己的品牌提供服务的新型电信运营商。虚拟电信运营商VNO—Virtual Network Operator通信科学技术电子网络运营商需要通过租用电信运营商的基础设施重大事件2015年5月28日,中国联通

虚拟电信运营商指本身没有电信网络资源,通过租用电信运营商的电信基础设施,对电信服务进行深度加工,以自己的品牌提供服务的新型电信运营商。

虚拟电信运营商

VNO—Virtual Network Operator

通信科学技术

电子网络运营商

需要通过租用电信运营商的基础设施

重大事件

2015年5月28日,中国联通携手虚拟运营合作伙伴在北京召开“合作共赢、创新发展——中国联通4G转售启动暨试点工作推进会”。中国联通将在7月向虚拟运营商开放4G网络服务。

据中国联通监管事务部总经理周仁杰介绍,中国联通将为转售企业的用户提供更加快捷、方便的上网体验,为合作伙伴加深自身产业与新兴信息技术的融合、进行业务形态的创新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联通对3G、4G转售实行一体化资费,用户升级4G无需换卡换号,与中国联通合作的虚拟运营商可灵活设计和包装4G产品,自主为用户开通4G业务。

相关研究

近年来,电信网络服务需求变得越来越复杂和多样化,而网络功能虚拟化(Network Function Virtualization,NFV)这一技术的兴起与应用将成为带领运营商们走出这个窘境的明灯。[1]

网络功能虚拟化是由欧洲电信标准协会(European Telecommunications Standards Institute,ETSI)推行的一种新概念,旨在使用虚拟化和云技术简化网络服务的部署和管理。

NFV技术用软件中间件取代专有硬件,这使得网络功能(例如防火墙,负载平衡器和入侵检测系统等)得以灵活地在商用服务器上部署。

促进市场优化

日前,工信部正式面向社会公示《关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正式商用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味着经过四年试点后。

被业内称为“虚拟运营商”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即将进入正式商用阶段,将给有意愿从事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国内外企业带来新的政策和市场机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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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cn.tdroid.net/ce2f3CD0DCg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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