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男,汉族,中共党员,1958年2月出生,葫芦岛宏跃集团董事长,全国人大代表。于洪于1997年毕业于辽宁公安司法干部管理学院。1989年到1990年先后任八家子铅锌矿劳动服务公司电瓶厂厂长、朝阳市第三产业办经理、绥中县黄金局局长助理;1991年任绥中宏跃开发公司经理;2000年10月任葫芦岛宏跃集团董事长。
于洪
中国
汉族
1958年2月日
辽宁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
董事长
葫芦岛宏跃集团
男
大专
他原来是辽宁省葫芦岛八家子铅锌矿职工。对下岗失业人员怀有深厚的感情,2003年10月,出资1050万元,收购建昌县硫铁矿、凌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国有股权,成立矿业有限公司,先后安排1168名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其中残疾人65人。
2003年3月,当选为辽宁省十届人大代表;2008年1月当选为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并先后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国家和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章、“优秀青年企业家”、全国总工会“再就业杰出贡献奖”、辽宁省著名民营企业家等荣誉称号。宏跃集团也于2004年3月被全国工商联和劳动保障部授予“全国就业和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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