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生产队时期社员除了参加队里的劳动,不允许做其它事情,做买卖是搞投机倒扒,是决不允许的,但允许养猪。每户还分2分猪料地。因此,七十年代几乎每个户都有猪圈,每个户几乎都要养上一头肥猪,但必须卖给国家的食品站,每头肥猪的标准是120斤,达不到这个标准是不收的。
那时每斤肥猪卖6角至7角钱,分三个等级,全凭食品站的验级员说了算,每个乡都有食品站,验级员是个很好的工作,谁和他认识,猪准能验个一级。
七十年代并不富裕,只能算是解决了温饱,养头肥猪就是每家每户的经济来源,还能积上一圈粪,投到队里换工分。所以每户养这头肥猪是很当回事的。
再当回事也没有好的喂养,人还没有好吃的,何说猪呢?喂猪只能靠涮锅水加糠,多少加点麸子和玉米面,平时还到坡里去挖野菜给猪吃,只是到了快够标准要卖的时候,给它"上食"也就是喂好食让它上膘。临卖以前这二十多天,一天一夜喂4顿,每六个小时喂一顿,目的是让它上膘早达到标准,如果到食品站收猪时还不到120斤,那就要求爷告奶奶,给验级员送礼。不然这一年猪白喂了,所以说70年代生产队时期过日子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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