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民法典学习实施意见(三部门印发学习民法典公开课的通知)

 2025-08-27  阅读 653  评论 0

摘要: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关于组织观看学习民法典公开课的通知普法办〔202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普法办公室:为深入学习贯彻5月29日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

加强民法典学习实施意见(三部门印发学习民法典公开课的通知)(1)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

关于组织观看学习民法典公开课的通知

普法办〔202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普法办公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5月29日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按照中央宣传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通知》要求,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组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人民大学的专家学者对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进行解读,制作了3场民法典公开课视频。现就组织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观看学习民法典公开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区各部门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智慧普法平台(中国普法网www.legalinfo.gov.cn)、旗帜网(www.qizhiwang.org.cn)、智慧普法App、支部工作App观看民法典公开课。

二、各地区各部门要把组织观看民法典公开课作为加强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民法典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自学观看、集中观看等形式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开展各种交流活动。

三、各地区司法行政部门、普法办要主动加强和本级机关工委的联系沟通,共同组织开展好观看学习活动。

四、各地区各部门在组织学习过程中,要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学习效果,组织观看学习民法典公开课情况请于10月20日前报全国普法办。

联系人: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普法宣传处 蒋英林

电话:010-65152438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

2020年8月26日

一、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平台

加强民法典学习实施意见(三部门印发学习民法典公开课的通知)(2)

二、智慧普法平台(中国普法网)

第一步:搜索链接:http://www.legalinfo.gov.cn/pub/sfbzhfx/index.html登录“智慧普法平台(中国普法网)”;

第二步:在网站首页找到“民法典学习公开课”专题LOGO,点击即可观看。

加强民法典学习实施意见(三部门印发学习民法典公开课的通知)(3)

三、智慧普法App

第二步:打开首页,在“推荐”页面点击“民法典学习公开课”专题LOGO,点击即可观看。

加强民法典学习实施意见(三部门印发学习民法典公开课的通知)(4)

加强民法典学习实施意见(三部门印发学习民法典公开课的通知)(5)

来源:法治上海

加强民法典学习实施意见(三部门印发学习民法典公开课的通知)(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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