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二十四条之困惑(每天学典法)

 2024-05-12  阅读 158  评论 0

摘要:来源:湖南高院转自:湖南高院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一、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一人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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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二十四条之困惑(每天学典法)(1)

婚姻法二十四条之困惑(每天学典法)(2)

一、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一人同时拥有一名以上妻子或者丈夫。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原则,重婚行为不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更不利于婚姻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法律上必须对其进行否定性的评价。除否定重婚的婚姻效力外,我国刑法还将重婚定为刑事犯罪。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直系血亲还应包括拟制直系血亲。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是基于维护婚姻当事人及其后代身体健康,促进优生优育,提高人口质量,也是为了符合基本的伦理道德和维护亲属秩序等多方面的考虑。

三、未达法定婚龄。法定婚龄为男22周岁,女20周岁,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登记机构不予办理结婚登记;已经取得登记的,属于无效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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