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在丹东经商多年的纪先生来到丹东市公安局元宝分局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求助,想要为其在丹东上学的两个孩子办理身份证。经民警询问了解,纪先生一家虽在丹东多年,但户籍仍在老家,两个孩子面临升学报考需要使用身份证,当他听说丹东开通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国通办’”试点,便第一时间过来咨询求助。窗口民警在市公安局相关业务部门指导下,为纪先生的孩子成功申领了首次居民身份,解决了其一大难题。
据介绍,丹东市公安局在省公安厅的业务指导下,经与软件公司反复沟通测试,已成功在全市派出所开通“首次申领全国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跨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业务26件。
温馨提示
跨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需要材料如下:
一、年满16周岁公民申领,需提供申领人《居民户口簿》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二、未满16周岁公民申领,需监护人代为申领,提供申领人《居民户口簿》(如不能体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则需要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申领人合法稳定就学的证明材料之一。
来源:丹东警事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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