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能撤销吗(仅销售预包装保健食品是否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2025-01-06  阅读 569  评论 0

摘要:问:仅销售预包装保健食品是否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留言日期:2021-05-21全国人大于2021年4月29日对《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进行了修改(自决定公布之日起施行)。增加: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请问:仅销售预包装的保健食品是否属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而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能撤销吗(仅销售预包装保健食品是否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1)

问:仅销售预包装保健食品是否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留言日期:2021-05-21

全国人大于2021年4月29日对《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进行了修改(自决定公布之日起施行)。增加: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请问:仅销售预包装的保健食品是否属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而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答:

您好,您留言咨询的问题收悉。目前,我司正在会同特殊食品司就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改备案相关工作进行深入研究,您提到的问题,将在研究备案工作中充分予以考虑。待相关政策明确后,将在总局官网予以公布。感谢您对食品经营监管工作的支持!

回复部门: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司时间:2021-05-25

相关链接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今后不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在此之前,企业销售预包装食品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能从事经营活动。在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作出修改:将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随后,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也下发通知,对按照原规定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一律实行备案管理,且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再区分含冷藏冷冻或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统一纳入预包装食品规范管理。

具体是如何操作的?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市场主体可以在申请营业执照时通过填写“多证合一”中的“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事项完成备案登记,也可以在登记注册完成后再办理备案手续。已经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要求变更办理备案的,可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时同步予以备案。

来源:食药法苑

,

版权声明:xxxxxxxxx;

原文链接:http://cn.tdroid.net/ce762Cz0ECwEBUlQ.html

发表评论:

管理员

  • 内容265469
  • 积分0
  • 金币0
关于我们
lecms主程序为免费提供使用,使用者不得将本系统应用于任何形式的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需由使用者自行承担,与本站和开发者无关。一旦使用lecms,表示您即承认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受此条款的约束,并遵守所有相应法律和法规。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
注册登录
注册帐号
登录帐号

Copyright © 2022 太卓开发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泰达科技网易库网

页面耗时0.1052秒, 内存占用1.33 MB, 访问数据库1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