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波,男,汉族,1965年3月出生,四川宣汉人,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6月参加工作,四川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学历。
现任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区互联网党工委副书记,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副总警监。
张洪波
中国
汉族
1965年3月日
四川大学
中共党员
男
四川宣汉
1982.09-1986.06 西藏农牧学院农学系学习;
1986.07-1987.05 西藏农牧学院组织部科员;
1987.05-1989.04 西藏开发事业局秘书政工科科员;
1989.04-1991.09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劳改局政治处科员;
1991.09-1993.12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劳改局政治处副主任科员;
1993.12-1997.12 西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政治处副主任;
1997.12-1999.05 西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政治处主任;
1999.05-2000.05 西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政治处主任、西藏波密监狱副监狱长;
2000.05-2002.09 西藏自治区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
2002.09-2005.07 西藏自治区政法委办公室主任;
2005.07-2007.03 西藏自治区政法委信息中心主任(其间:2005.07—2007.09在四川大学工商行政管理学院学习);
2007.03-2009.09 西藏自治区政法委维稳办副主任(副厅);
2009.09-2010.09 西藏自治区政法委副书记;
2010.09-2010.09 西藏自治区政法委副秘书长(其间:2008.09—2010.09任自治区维稳一线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
2010.09-2011.05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委副书记;
2011.05-2011.12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地区公安处党委书记;
2011.12-2012.12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委常务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地区公安处党委书记(正厅);
2012.12-2014.12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委副书记,行署党组书记、专员,地委政法委书记;
2014.12-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
2015.09--2018.06西藏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党委书记、主任(其间:2017.03—2017.07在中央党校第42期中青一班学习);
2018.06--2019.09西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区互联网党工委副书记,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
2019.09-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区互联网党工委副书记,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
中国共产党西藏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
2014年12月当选日喀则市第一届委员会副书记。
2015年10月,日喀则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接受张洪波辞去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
2019年9月2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张洪波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1]
2023年1月17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张洪波为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厅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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