缬沙坦分散片,西药名。为血管紧张素Ⅱ受体AT1拮抗剂。用于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处方药
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医保乙类
血管紧张素Ⅱ受体AT1拮抗剂
缬沙坦分散片
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药
推荐剂量:本品80mg,每天一次。剂量与种族、年龄、性别无关。可以在进餐时或空腹服用(见吸收)。建议每天在同一时间用药(如早晨)。用药2周内达确切降压效果,4周后达最大疗效。降压效果不满意时,每日剂量可增加至160mg,或加用利尿剂。肾功能不全(严重肾衰见禁忌)及非胆管源性、无淤胆的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缬沙坦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应用。
包括2316名患者的安慰剂对照试验,全面比较了本品和安慰剂的副作用。
其他发生率低于1%的不良反应有:水肿、无力、失眠、皮疹、性欲降低。这些不良反应是否与缬沙坦治疗有因果关系尚不知晓。产品投入市场后,曾出现一些罕见的报道,包括:血管神经性水肿、皮疹、瘙痒及其他超敏反应如血清病、血管炎等过敏性反应。
对任何成份过敏者。
妊娠(见妊娠和哺乳)。
对严重肾功能衰竭(肌酐清除率[10ml/min)患者尚无应用本品的经验。
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
极少数情况下,严重缺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患者(如:大剂量应用利尿剂),应用本品治疗开始时,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应该在用药之前,纠正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或将利尿剂减量。如果发生低血压,应该让患者平卧,必要时静脉输注生理盐水。血压稳定后恢复本品治疗。
肾动脉狭窄
12例因单侧肾动脉狭窄导致的继发性肾血管性高血压患者服用本品4天,没有引起肾血流动力学、肌酐、尿素氮(BUN)明显变化。由于其他作用于RAAS的药物可能使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BUN和肌酐升高,建议进行监测确保安全。
肾功能不全
肾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肝功能不全
肝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轻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缬沙坦剂量不应超过80mg/日。
缬沙坦主要以原型从胆汁排泄,胆道梗阻患者排泄减少(见药代动力学),对这类患者使用缬沙坦应特别小心。
与其它抗高血压药一样,服药患者在驾驶、操纵机器时应小心。
早期(妊娠头3个月):妊娠种类B
动物实验表明对胎儿没有危害
中期和晚期(妊娠第2、第3个3个月):妊娠种类D
有证据表明对人类胎儿有危害,但相对母亲获得的治疗益处而言,利大于弊。
鉴于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的作用机制,不能排除对胎儿的危害。
妊娠中、晚期应用直接作用于RAAS的药物,可以导致胎儿伤害或死亡。胎儿从妊娠中期开始出现肾灌注,后者依赖于RAAS系统的发育,因此妊娠中晚期应用本品,风险增高。
与其他直接作用于RAAS的药物相似,本品不宜用于妊娠期。如果在用药期间发现妊娠,应尽早停用缬沙坦。
所有在宫内与药物接触过的新生儿应密切观察,保证足够的尿量、防止高血钾、监测血压。必要时采用适当治疗措施(如再水化),清除药物。
缬沙坦可以从兔的乳汁排出,目前尚无对哺乳期女性的研究,因此本品不宜用于哺乳期。
本品用于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无相关研究。尚无儿童用药的经验。
尽管服用缬沙坦后,老年人的系统暴露浓度稍大于年轻人,但并无任何临床意义。
临床没有发现明显的药物相互作用。已对以下药物进行了研究:西米替丁、华法令、呋噻米、地高辛、阿替洛尔、吲哚美辛、氢氯噻嗪、氨氯地平和格列本脲。
由于缬沙坦几乎不经过代谢,临床没有发现与诱导或抑制细胞色素P450系统的药物发生相互影响。
虽然缬沙坦大部分与血浆蛋白结合,但是体外实验没有发现它在这一水平与其他血浆蛋白结合药物(如双氯芬酸、呋塞米、华法令)发生相互作用。
与保钾利尿剂(如螺内脂、氨苯蝶啶、阿米洛利)联合应用时,补钾或使用含钾制剂可导致血钾浓度升高。因此,联合用药时需要注意。
虽然尚无本品过量的诊治经验,但其主要症状可能是明显低血压。若服药时间不长,应该催吐治疗,否则常规治疗给予生理盐水静脉输注。血液透析不能清除缬沙坦。
密封,干燥处(不超过30℃)保存。
(1)铝塑包装,7片/板×1板/盒。
(2)铝塑包装,7片/板×2板/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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