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关于拟确定永泰县小微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机构的公示)

 2024-04-30  阅读 722  评论 0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以下简称《定级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提升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的意见》(闽安委办〔2022〕2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以下简称《定级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提升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的意见》(闽安委办〔2022〕2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安办〔2022〕12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小微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标准化评审工作,经审核:1.福建省博安应急安全科技有限公司;2.福州市标准化协会;3.福州市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4.福建省兴昌安全技术有限公司;5.福州市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以上5家符合申报条件,拟确认为我县小微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机构,现予以公示 ,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关于拟确定永泰县小微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机构的公示)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以下简称《定级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提升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的意见》(闽安委办〔2022〕2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安办〔2022〕12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小微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标准化评审工作,经审核:1.福建省博安应急安全科技有限公司;2.福州市标准化协会;3.福州市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4.福建省兴昌安全技术有限公司;5.福州市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以上5家符合申报条件,拟确认为我县小微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2022年9月29日,在此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永泰县应急管理局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电话:0591-62270838

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来信投递:永泰县城峰镇南城办公区(冠景悦府)21楼永泰县应急局

永泰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9月21日

【来源:永泰县人民政府_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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