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人民政府
禁火令
针对当前持续高温干旱天气,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的形势,经研究决定,2022年9月10日全县提前进入森林防火重点期。为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发此令:
一、禁火时间:自2022年9月10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止。
二、禁火区域:全县行政区域内森林、林木、林地及距林缘 100 米范围以内区域。
三、禁止内容:
(一)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区;
(二)禁止在禁火区内吸烟、野炊和玩火;
(三)禁止在禁火区内未经批准擅自炼山、焚烧疫木;
(四)禁止在禁火区内烧荒、烧稻草、烧田坎、烧草木灰等;
(五)禁止在禁火区内上坟烧纸、上香、燃放烟花爆竹;
(六)禁止其他非法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四、凡违反本禁令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参与森林防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立即拨打森林防灭火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12119(森林火警)
此令。
婺源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9日
@婺源人
森林防火时刻都不能松懈
总监制:詹帮祥
监 制:李华龙
编 审:程 晴
编 辑:方华彬
主 办:婺源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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